用一辈子来忘记
我一直虔诚地相信,我和他的聚散是一场宿命。 我认识他的时候,是个大二女生。 他并不是我的男友。我是个有早恋记录的女孩,如果“早恋”也可以分成广义和狭义 两种,那么无论是哪一种,对于上大二的我来说,都已不算新鲜。我们结识的那个秋天, 我的身边已有名正言顺的男友和没有什么名份的追求者。而他,什么都不是。 那个已略有凉意的秋日的黄昏,我逃了课跑到大操场去看足球赛,身边如影相随的, 是我的“死党”青青。场上你死我活,场下的我们亦是群情激昂、摩拳擦掌。正激动处, 后排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,是青青的老乡,平日极熟的一个玩伴,而他的身边,闲闲适 适怡然自得地坐着的,是一个陌生的男孩。 我便与他结识。此后,每次有青青参加的小范围聚会,她那老乡必会带了他来,而有 青青在的场合,我亦必在。 日子好像快了起来,紧锣密鼓地,我就成了大三女生了。仍旧一如既往地换男朋友, 一如既往地享受在数个追求者的围绕下众星捧月的时光。只是那种一直萦绕不去的倦怠和 厌烦,日渐一日地越发膨胀起来。 我和他开始单独相处,是因为有一日青青突发奇想请假回家。他打电话到我们楼层, 说:“丁香花就快败了,还没来得及去那条路上走走,你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去?” 那晚的月光好极了。丁香花的影子,恣意横陈。这一季又要过去了,败落之前的花, 像是拚尽力气要抗争节气一样,不知怎么反而比初开时更香气四溢。我第一次发现,原来 与他独处竟是如此美妙的一件事。他一直微笑着,并且很少说话。 他并不是一个沉默的人。然而那个美好的夜晚,他居然变得沉默。我不由得感激起来。 他是懂得我的。他说:“看你笑,觉得很落寞,那么多人都在笑,只有你孤单。” 我心中一痛,随即便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自在和轻松。我被刺穿、被揭露,从而变得 像婴孩一样透明。我不由得深深看他一眼。 在如练的月光下,他黑深的眼中有纯净的光。他叹息着,说:“生活真美好!”那夜, 杂花、野树,春天四处蔓延着,那话由他说出来,不掺半点做作和虚假。 他便常常约我去散步,或者只是抱膝坐了,一起听那些年轻的校园歌手们浅吟低唱。 在叮咚的吉它声里,我第一次感觉到踏实。而往日,我都把神经绷得紧紧的,拚命掩饰内 心无来由的恐惧。我向他说起这些,他笑笑,说:“因为你和我是一样的人,我们是同类, 彼此明白。” 渐渐地,有传言说我和他是新近的情侣。我迟疑着,不知该不该告诉他,倒是他,很 快写来一封信,说不会做我的男朋友,而只想这样走下去。他说:“做你的男友太危险, 你看穿了他,便会一脚踢开;而做你的朋友则很幸福,可以一生一世。” 彼此遂相安无事。照常的散步、听那些老歌。我忍不住问他:“难道就没有一点动心? ”他沉吟良久,说:“怎么会?你是个太能诱人的精灵。我之所以坚持,只是为了长久。” 我和他都相信,如此便可以过一生了。 我们相处的那些日子,从未因什么事争执过。对对方,我们没有任何要求,只是敬重 和欣赏。我也渐渐变得沉静从容,不再焦灼暴躁。对于一生一世的承诺的彻底的放心,使 我忽略了那承诺背后沉甸甸的情感。 我仍旧与男友厮缠。那是我有生以来坚持最久的时期。连我自己也不明白,怎么会不 生厌?而男友,终于无法再容忍我和他的交往,让我速速了断。 日日相逼。我便真的了断了。没有理由,只告诉他必须离开。一周后,我又了断了男 友。 我很快离开家乡,来到北京。 一日整理旧物,在厚厚的家信中,突然翻出他在那个夏天写来的信。“阳光正好,我在 窗前用放大镜烧烤一只蚊子。真希望你也在……”我泪流满面。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要 离开。他是爱我的。他想要一生一世,而我无法给他。他明知这一点,所以自始至终不给 我半点压力。而我,就那么丢盔卸甲地逃走了,不给他半句解释。 我在日记里写:舍弃你,就是舍弃自己。我又把自己弄丢了。 那轻易的背弃,我得用一辈子来忘记。